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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开销毁实质就是公开浪费 |
| 加入时间:2008-5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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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辆“黑”夏利车被钢爪轻松抓起,然后从10米的高空重重摔在地上,成为一堆废铁。5月7日,北京市千余罚没黑车被统一公开销毁。 对假冒伪劣产品、执法中罚没的“黑物品”,怎么销毁?全世界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共识:“合法销毁”、“绿色销毁”、“节约销毁”、“人文销毁”。“合法销毁”是讲销毁要建立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,不能侵犯物权;“绿色销毁”强调的是销毁方式要注意环保、安全,不要毁了一物,又害另一物;“节约销毁”讲究物尽其用,不要为了销毁而销毁;“人文销毁”是说销毁中要贯彻宣传教育思想,现在的销毁是为了以后不再销毁。 很显然,被罚没的黑车并不等于必须报废的车,它可能还可以继续使用,或者可以作为零配件继续使用。即使要报废,好好切割,铜归铜,铁归铁,橡胶归橡胶,所得的资源也比高空抛砸之后得到的多。因此,如此销毁实际上等同于浪费,它不仅浪费了被销毁的车,也浪费了执法资源,浪费了销毁这些车的过程中使用的能源。 从法律上说,被罚没的黑车,它的所有权已转属国家所有。国有财产该如何处置,有明确法律规定,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大多数时候是采用公开拍卖的形式来处理的。这种高空抛砸对黑车的简单销毁,实际上是浪费国有资产。 从保护环境的角度,这么从高空抛下来,看似销毁得彻底,如果这些黑车的油箱里面还有油呢?岂不是会造成污染。黑车上的各种易燃物品,如果砸下来产生的瞬间温度刚好达到了着火点,更有可能引起火灾,产生更大的污染,因此这种简单的销毁,也不符合“绿色销毁”的理念。 采取这种销毁方式,根本就达不到威慑教育的作用。黑车会不会再产生,并不是由罚没之后的销毁方式决定的,而是由违法的风险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差额决定的。销毁罚没黑车,为何还要公开呢?如果目的是为了宣传教育广大市民,这种处置方式不仅起不到宣传教育的作用,还会让市民产生负面印象:原来政府就是这么浪费国有资产的!原来政府的执法就是这么简单粗暴! 如何处置罚没物品?也是一种公共决策。众所周知,科学决策就是从众多解决方案中确定一种可行方案的选择,这种选择必须遵循最优化、最满意两条原则。要达到最优化、最满意的状态,就必须决策民主化。因此,在政府进行决策的时候,不妨大胆借用外脑,先征求一下社会的意见。(作者 叶 雷) |
阿锋选自 新民晚报 2008-5-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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